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,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现就加强连州市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从2021年2月5日起,连州市启用清远连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应急集中监管区(以下简称应急集中监管区)。对流入连州市市场的进口冷冻食品,凡不能提供口岸消毒证明或规范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,一律运抵应急集中监管区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,经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后,凭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方可在连州市储存、销售、加工。
二、为保障应急集中监管区高效有序运行,货主应提前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提交预约申请,通过审核后按照预约确定的时间把货物运送至应急集中监管区。
三、进入应急集中监管区的进口冷冻食品货主,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、报关单、车辆、司机、货物清单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。
四、进入应急集中监管区的进口冷冻食品,经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,并取得《连州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》后方能出库。
五、进入应急集中监管区的进口冷冻食品经抽样核酸检测合格的,以短信方式通知货主提货,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。
六、进口冷冻食品在应急集中监管区的抽样核酸检测、外包装消杀、运输车辆的消杀费用和搬运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。
七、进口冷冻食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,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冻食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。
八、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,存在进口冷冻食品应进入应急集中监管区而不进入的行为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。
连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应急集中监管区地址:连州市洋湄路路口(原连州市城南蔬菜批发市场内),联系人:欧小姐,预约电话:0763—6639913。
特此通告。
连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1年2月2日